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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联水产:公司、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

2025月11月21日 77051浏览

  人民财讯11月21日电,国联水产(300094)11月21日公告,公司、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。经查,2024年9月至11月,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提供借款,累计发生额780万元。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截至2024年11月底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。公司对前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,迟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。李忠作为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,樊春花作为公司财务总监,梁永振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未能勤勉尽责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国联水产、新余国通、李忠、樊春花、梁永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国联水产:公司、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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